首先,計算李師傅的工作效率。他五天完成1/6的工作量,說明他完成整個工作需要30天。也就是說,李師傅的工作效率是1/30。
其次,張師傅需要20天完成整套家具,因此他的工作效率是1/20。
接下來,兩人合作時的工作效率是:
張師傅的效率 + 李師傅的效率 = 1/20 + 1/30。
為了計算這個和,我們需要找到一個公倍數(shù)。20和30的公倍數(shù)是60,所以:
1/20 = 3/60,1/30 = 2/60,所以:
1/20 + 1/30 = 3/60 + 2/60 = 5/60 = 1/12。
這表示兩人合作可以在12天內(nèi)完成整套家具的工作量。因此,要完成一半的家具工作量,只需一半的時間:
12天 / 2 = 6天。
綜上,兩人合作完成這批家具的一半需要6天。